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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之初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未披露 股转要求实际控制人诚实守信

挖贝网 10月14日消息,新三板挂牌公司人之初(833845)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未披露,实际控制人李国勇、付桑英夫妇被股转系统处罚。

股转系统公告称,人之初控股股东人之初集团于2016年9月底分2次从公司拆出资金950万。10天后,人之初集团归还上述借款。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,但上述事项发生时未履行董事会、股东大会决议程序,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
股转系统称,人之初集团、李国勇和付桑英夫妇违规相关规定,李国勇作为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履职。股转对上述三位责任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。

人之初

股转要求,李国勇和付桑英夫妇作为实际控制人, 应当按照《业务规则》、《信息披露细则》等规则规定,诚实守信、规范行为,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,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。否 则,股转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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